一、开启英欧第二阶段“脱欧”谈判
英欧开展第二阶段“脱欧”谈判时机已成熟。峰会呼吁英欧谈判代表完成第一阶段“脱欧”所有未尽事项,巩固已取得的谈判成果,开始起草“脱欧”协议内容。峰会强调只有尽快将第一阶段所有谈判承诺写入“脱欧”法律条款,第二阶段谈判才能取得进展。同时,第二阶段“脱欧”谈判应以欧盟峰会于2017年4月29日通过的《英“脱欧”谈判指南》为指导原则。
二、英“脱欧”过渡期安排
1、峰会同意就过渡期安排开展谈判。英国作为第三方,将不再参与任命、选举欧盟机构成员,也不能参与欧盟机构内部决策制定。
2、过渡期协议必须符合欧盟利益,并明确定义过渡期概念和时间。英国必须遵守欧盟所有现行规章、预算、监管、司法和执法等,继续维护欧洲法院的管辖权。过渡期间,英国将继续参与欧盟关税同盟和单一市场,英国应遵守欧盟贸易政策、海关关税法规及关税征管要求。
3、峰会敦促欧委会尽快就过渡期安排拟定谈判建议,并敦促欧盟理事会应于2018年1月通过关于过渡期安排的额外谈判指南。
三、英欧未来关系安排
一是峰会重申对于构建紧密英欧关系的迫切愿望,强调只有在英国已明确成为第三方时,才能最终达成和缔结英欧未来关系协议。欧盟峰会计划于2018年3月通过欧委会就构建英欧未来关系框架拟定的额外指南,届时,欧盟将就关系框架开启内部准备讨论。英欧最终将就未来关系框架达成理解文本,该文本以政治声明形式作为“脱欧协议”的附件。二是过渡期结束后英国将不再参与欧盟关税同盟和单一市场,欧盟将调整与英国的经贸合作方式。三是峰会重申愿与英国在反恐、打击国际犯罪、安全、防卫和外交政策等方面构建合作伙伴关系。
来源:欧盟峰会 摘译:国际财经中心(IE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