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频道列表 > 中国财政
一周中国财政(1月16日—1月22日)

  116日—122日,中国财政要情有:国务院常务会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等;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刘昆:2020年财政工作成效明显。 

  一、政策发布 

  1、国务院常务会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等 

  1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一是保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低保等群体发放相关补贴,保障好基本生活。二是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监测排查,确保应社会救助保障的不遗漏。三是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对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等的生活做好相关安排,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关爱服务。四是摸底排查,帮助孤儿、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五是保障好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特别是临时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六是围绕支持民生、保障民生,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拨的1000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 

  2、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8日,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是“双高计划”绩效管理是指“双高计划”建设学校、中央及省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过程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的管理过程。二是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学校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科学设定项目(含年度)绩效目标;加强审核,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并审核学校自评结果。三是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中期及实施期结束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政策、调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本周期验收以及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 

  二、数据盘点 

  1、中国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 

  1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中国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同比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同比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中国2020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 

  1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中国2020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同比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 

  三、地方财政 

  1、天津财政: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以绩效管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120日,天津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天津财政压实主体责任、优化管理全链条,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一是建成以天津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与若干配套办法构成的“1+N”制度体系,多维度评定市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绩,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实现绩效管理与预决算审查重点有机结合。二是重大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过程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打牢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三是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升级扩围,对部分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构建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广东财政: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扎实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 

  121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广东财政把贯彻好直达机制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强化项目谋划,安排超过八成的直达资金,支持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帮扶、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等重点项目,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二是建立特事特办和24小时系统运维服务保障机制,对立项、环评等项目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资金分配方案经财政部备案通过后,最快当天完成分配下达拨付;主动加强与财政部对口司局的对接,与部门无缝衔接,指导基层加快支出。三是抓好日常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纠偏,拓展优化监控监管手段。 

  四、财政时论 

  1刘昆:2020年财政工作成效明显 

  20201231日,刘昆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全国财政系统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明确提出“两个确保”。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截至202011月底,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超过4000亿元,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科研攻关特别是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方面,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财税政策。大力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加强抗疫国际合作。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组织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编写发布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等,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 

  2)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加强经济财政运行分析和宏观政策谋划,探索创新突发冲击下的宏观调控新路子,有力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及时出台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以合理适度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将赤字率提高到3.6%以上,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增加1.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减税降费阶段性政策,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预计全年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湖南、江苏等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效果评估,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取得较好效果。创造性设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大幅提高政策效率。通过改革建立“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达机制,搭建监控系统,推动资金快速精准投放到终端,省级财政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当“甩手掌柜”,为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有力支撑。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仅用20天时间,就将90%的中央直达资金下达市县基层,省级财政细化下达时间平均只有1周,速度前所未有。广东、新疆、湖北、四川等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管用做法,确保直达资金安全精准高效落地。 

  3)精准聚焦发力,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强化攻坚保障,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剩余贫困县和贫困人口,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2020年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用于扶贫的资金继续较大幅度增加,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加大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支持力度,着力解决“苦咸水”等“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山东、云南等扎实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引导黄河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注册挂牌。福建、江西等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成效。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缓释。从专项债务额度中安排2000亿元,支持地方化解中小银行风险。 

  4)突出民生兜底,优先稳就业保民生。针对疫情对就业和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影响,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坚决守住“六保”底线。着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通过保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同时,拓宽就业资金保障渠道,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预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100万人。河南、广西、贵州等出台各有特点的新政策新措施,有力促进稳就业。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最大限度下沉财力,大幅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强化库款调度,防范支付风险,基层“三保”得到较好保障。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统一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扩大低保、临时救助范围,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完成93家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约1.68万亿元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支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甘肃、宁夏等扎实做好教育、养老等民生保障工作。 

  5)加强创新引领,夯实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浙江、安徽、深圳等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天津、大连、青岛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落实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降低担保费率。上海、宁波等支持发展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强化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000万亩。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打好黑土地保卫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6)深化改革开放,提高财政治理水平。一方面抓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另一方面抓国际财经合作,内外发力,形成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合力。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顺利出台。生态环境、应急救援、自然资源、公共文化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国际财经合作持续深化。推动达成并稳步落实中美经贸协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完成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筹建,支持亚投行成员扩大到103个。成功举办第五次“1+6”圆桌对话会。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建立起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推进PPP工作。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加强会计审计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强化会计人才培养和资格评价,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支持国家会计学院、财政科研和财经智库建设。海南、陕西等高标准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北京、河北、西藏、厦门等扎实推进绩效管理、零基预算等相关工作。山西、江苏、重庆等严把支出关,着力调优财政支出结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监管局转型取得实效。各监管局全面融入主体业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狠抓直达资金和扶贫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化债情况核查、属地中央单位预算审核等工作,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我们走过了一段很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收入总量达到88.6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8%,这是在高基数基础上的增长。二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有力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五年支出总量达到109.8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56%,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时期累计达到7.6万亿元左右,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财政再困难,也坚决保障好民生支出。五年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5.9%。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每年都不低于4%。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全国社保基金规模稳步扩大。五是国家重大战略支撑有力,持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0.9%。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六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基本确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七是全球经济治理参与度提升,进一步增强国际财经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支持亚投行、新开发银行顺利筹建运营,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跃升。有效运筹多双边财经关系,全方位多领域对外财经合作体系初步形成。 

        五年来,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工作理念、思路、方法,深化了对做好财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是更加注重以“政”领“财”,把准财政工作方向,切实把党中央交给的“责任田”种好管好。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提出预算安排建议,优化财政政策供给,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改进财政宏观调控,加强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赤字率、债务规模,集成各项财税政策工具,积极引导和改善市场预期,有效支持市场主体,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更加注重精准有效,完善财税政策体系,聚焦短板弱项发力。围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政策和资金予以保障。四是更加注重节用裕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五是更加注重向内挖潜,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蹄疾步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监督、绩效评价、评审、信息化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六是更加注重统筹内外,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大国思维和全球视野,深化与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经济组织交流合作,努力营造有利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