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9月9日,中国财政要情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刘昆部长与世界银行行长彭安杰举行会谈;王东伟: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更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发布
1.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一是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是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9月5日,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一是本公告适用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二是外资研发中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包括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三是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3.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一是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等。三是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财政部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
9月5日,财政部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征集与申报、备选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准备、对外磋商与谈判,项目签约与生效,项目实施,项目完工,项目绩效评价与审计,债务偿还,监督检查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二是项目作为管理的基本单元,纳入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系统项目库,依托外贷系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推进、指导、监督项目实施、配套资金落实、还款等活动。
二、数据盘点
1.中国1-7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4.5%。
9月5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1-7月税收收入117531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84.2%,国内消费税下降10.6%,企业所得税下降7.4%,个人所得税下降0.6%,契税增长4.2%,房产税增长6.5%,城镇土地使用税下降4%,土地增值税下降16.4%,耕地占用税下降20.3%。
2.中国1-7月非税收入同比下降2.3%。
9月5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中国1-7月非税收入21803亿元,同比下降2.3%。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7.6%,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10.7%,罚没收入下降14.8%。
三、主要活动
1.8月31日,刘昆部长在京应约拜会贝宁总统塔隆,双方就中贝财经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卫东等参加。
2.9月7日,刘昆部长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相关活动期间,与世界银行行长彭安杰举行会谈。双方就世界银行改革、双方总体合作以及清洁能源、水资源循环利用、医疗卫生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意见。
四、地方财政
1.浙江财政:“三个加”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9月6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杭州市财政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桥梁作用,做好担保“加法”,发挥财政“乘效”,有力支持小微、“三农”等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是做好“党建+担保”加法,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专项工作,破题杭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二是做好“政府+市场”加法,建立“政策支持、担保增信、银行让利”三方协同机制,支持杭州市建设创新创业的新天堂。三是做好“财政+金融”加法,有效统筹市区两级财政资源,撬动更多社会金融资本。
2.山东财政:创新财政管理理念,以“三三倍增”效应推动“聚财理财”。
9月8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德州市财政局创新财政管理理念,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通过“三三倍增”效应,推动“聚财理财”。一是坚持“放水养鱼”、“财源广进”、“紧盯政策”,确保财政综合实力更加增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经互动更加良好。二是提升预测精准度、保障兜底力和风险防控力,实行精准施策、合理管控,提高管理效能。三是强化非税政策落实、收费目录公示和非税征缴改革,助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五、财政时论
王东伟: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更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9月7日,王东伟副部长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王东伟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宏观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延续、优化了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并且积极谋划了一批储备政策,着力系统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主要聚焦七个方面。
第一,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一是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二是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三是从财政资金引导、保障融资需求、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稳岗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
第二,聚焦促增收、扩消费。一是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二是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三是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第三,聚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创新五个方面,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聚焦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巩固和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二是延续实施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出台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升级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五,聚焦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延续沪港通、深港通和基金互认、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新企业存托凭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第六,聚焦推动稳外贸、稳外资。一是延续实施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支持办好服贸会等重大展会。二是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新业态、新模式拓展销售渠道。三是延续外籍个人津补贴免税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营造吸引外资和境外人才来华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第七,聚焦支持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延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增值税差额征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和征收方式,由一次性缴清调整为逐年缴纳,大幅降低企业支付压力,促进矿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延续煤炭充填开采资源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上述聚焦的七个方面政策,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政策连续性。今年以来,延续的税费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把该延续的政策及早确定、对外发布,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企业安排好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政策环境。
二是注重前瞻性。根据形势变化和经济运行态势,强化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力度和节奏,充分发挥好税收调控作用。
三是注重精准性。聚焦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重点,从提高供给质量和扩大有效需求双向发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四是注重协同性。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等其他宏观政策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宏观政策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在协同高效抓好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储备研究,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更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